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15 kt/年钛白粉改15 kt/年钛白粉金红石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广西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钛矿粉碎、偏钛酸的制备(连续酸解)、二氧化钛制备(煅烧)三大工段,将15kt/年钛白粉改15kt/年钛白粉金红石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978780626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大数据产业创业创新中心旭日园67栋一楼106-15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77303860
电子邮箱:510609862@qq.com
四、公共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共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5日 |